明年起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情侣间互发暧昧小视频算违法吗?
最近,好些人都在忧心,跟伴侣于微信上发些私密视频,会不会陡然就违法而被抓捕了。这种忧虑源自对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探讨,特别是其同旧法相较,在轨法尺度处留存的含糊地带 。
新旧法条的核心对比

新法的第八十条,和旧法的第六十八条,在字面的规定方面,确实是极为相似的,都是针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来实施处罚举措。主要的区别在于,罚款的金额出现了上调,从旧法的最高三千元,提升至了新法的最高一万元。从文本角度来看,这更像是一次常规的法律调整行为。
一些人据此觉得,由于条文核心内容未发生改变,以往的执法实践便具备参考价值。在往昔,公安机关的执法重点一般是那些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或者针对不特定大多数人传播淫秽信息的举动,诸如黄色网站、群发小视频之类的。
争议的焦点与分歧所在
然而,恰恰是这种所谓“看起来没变化”的状况,引发了更为深层次的疑惑。争论的核心要点并非在于法律条文的文字样式是不是全新打造的那样,而是聚焦于处在新营造的环境氛围当中,法律在进行阐释说明以及实际应用方面的范围领域,是不是存在着难以确定的情况。在以往旧的法律施行的相应时期阶段,情侣之间那种私密性质的交流分享行为,极为少见地被当作一个相关的治安管理方面的案件来进行处置办理,如此这般便形成了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状态。
不过新的法律并没有把这类处于亲密关系之中的私密分享举动明确排除在外,人们有所担忧,这样的模糊特性给予了执法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力,一旦关系出现破裂情况,其中的一方要是把以往的私密信息进行举报,另一方是不是要面临处罚呢,这种不确定状况令许多人感觉到不安 。
亲密行为与法律边界的模糊
于现实里面,伴侣之间相互发送私密影像,一般会被看作是增进感情的情趣举动,是属于高度私密的个人领域。这些内容一旦离开了特定的亲密关系情境,面向外界公开,那么就很容易被判定为 “淫秽物品”。
法律所要判定的是,那种仅存在于两人之间,并且主观层面不存在传播意图的分享行为,究竟有没有达成法律范畴内的“传播”定义。好多人觉得,法律不应该涉足这般私密的领域,换句话讲,要是涉足了那将会是对个人隐私权的极为严重的侵害。
普遍违法与选择性执法的担忧
因法条覆盖范围宽泛,所以理论上几乎所有相关情形都可能触线结果致使“普遍违法”状态成为新法带来的又一忧虑,这还可能引发“选择性执法”问题 ,也就是法律条文虽在却在执不执法、对谁执法方面有着较大操作空间哟 。

会带来寒蝉效应的是这种不确定性,人们有可能由于担心潜在风险而过度自我审查,甚至会影响到正常的情感表达,当法律的界限不清晰的时候,公众没办法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这本身就是一种压力 。
对明确释法的现实呼唤
应对广泛存在公众疑虑,最为直接解决方式乃是权威释法 ,立法机关或者最高司法机关能够借由进行发布解释、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意见方式 ,清晰明确新法第八十条适用范围 ,把基于双方自愿并且仅仅被限定于私密空间伴侣间分享行为 ,排除在治安处罚涵盖范围以外 。
这不但能够使社会预期得以稳定,还可为基层执法给予明确的指引,防止因理解存在差异进而致使执法标准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清晰明确的规则,相较于“威不可测”的那种模糊状态而言,更能够对公民权利以及法律的尊严予以保障。
在隐私与秩序间寻求平衡
法律有着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在这同时还必须要尊重以及保护公民的私生活安宁。怎样于打击有害信息传播跟保护个人隐私之间获取平衡,这是立法与司法需要持续去面对的课题。完全地 ignoring 私人领域亦或是将所有私密交流都放在监管之下,这样明显不是契合现代法治精神的 。
公众所怀有的担忧,从本质层面而言,乃是针对自身权利予以保障的那种关切之情。要对这种关切作出回应,这就需要法律去给出清晰的、合理的以及人性化的边界,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够于私人空间之内感受到安全,与此同时,也能够明确地知晓公共行为的红线究竟处于何处。
在伴侣之间的私密沟通交流方面,你觉得法律到底是应当明确划出“安全区”呢,还是要保持一定程度的模糊性来应对复杂多样的情况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个人的看法,要是认为本文能够带来启发的话,也请进行点赞给予支持。
